来源:宜昌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

龚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资料图】

宜府任〔2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任命龚海波同志为宜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县级);

任命冯安新同志为宜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郑爱华同志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李秀华同志宜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朝元同志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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