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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晚报

10月18日,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在荆门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时间,加快各类购房补贴的发放速度。

据悉,按照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荆政发[2021]16号)、《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荆建[2021]2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申领购房补贴的对象为:2016年12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及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城市三环线内全域、子陵铺组团以及爱飞客—漳河镇组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此次扩展了申领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将在荆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的企业,或者省垂管在荆行政事业单位就职、异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申领购房补贴的范畴,执行时间从2021年12月1日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时间按照申领购房补贴的时间计算,中心城区唯一住房的认定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认定时间为申请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

《通知》明确,延长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时间。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含截止日)。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各类购房补贴发放流程,压缩查询和审核时间,加快购房补贴的发放。要求各区人社、住建部门受理、录入系统汇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各区住建部门、市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时间分别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市人社、住建、财政部门审批时间分别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各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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