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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邹强)日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在一起非法采砂破坏长江被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采用多种方式督促顺利履行赔偿,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行政执法。
案件调查中发现,孙某在没有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在长江张家港段禁采区内多次非法采砂共计50000余吨。这种非法采砂行为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造成河床原始结构受损、水源涵养量减少、水生生物资源损失等损害后果。江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时,判处孙某赔偿49万余元。
在此案民事赔偿部分执行过程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有一套房产。目前孙某正在服刑,该房屋由孙某妻子及子女居住。一方面,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另一方面,孙某家属坚决不同意拍卖这套房屋。为了打破僵局,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向孙某家属解释孙某违法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讲明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必要性。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做通了孙某家属工作,孙某家属主动代孙某将执行款项缴纳至法院账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司法保护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对各类涉长江犯罪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平安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