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行(产)业作协,各处(室)、机关党委,各事业单位,所属学(协)会:
根据《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长篇小说创作资助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长篇小说创作资助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接收。
二、注意事项:申报人认真阅读《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长篇小说创作资助办法(试行)》,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资料。
1.项目申报者个人应为四川籍作者或在四川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籍作者。
2.已列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资助和精品奖励范围、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扶持项目、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长篇小说不在本《办法》征集和资助之列。
3.作品创作个人直接向省作协重点长篇小说资助办公室申报。
三、申报人需提交完整的创作计划及创作大纲,完成创作进度二分之一以上并提供已完稿部分的作品文本,连同申请表,一同寄至省作协创研室重点长篇小说资助办公室(设在省作协创作研究室)。
纸质申报材料寄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电子邮件:sccys2018@
联系人:张老师,028-62702406。
附件:
附件1: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长篇小说创作资助办法(试行)
附件2: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长篇小说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