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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泰兴河失派出所民警通知,有两名男子刘某、季某冒充消防工作人员借检查指导及消防培训之名行推销消防器材。接到举报后,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迅速派人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案件经过:9月4日,泰兴市河失镇一商铺老板赵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泰兴市消防救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会对该店铺进行消防检查、指导,赵某因2个月之前接到过该公司其他人的诱导并支付一千元钱款,于是警惕性有所提高,便假装答应下来,同时也汇报给泰兴河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9月5日中午,两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到店铺,自称消防部门安排过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教员,需对赵某的店铺进行检查、宣传消防知识。赵某立即走到旁通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前来查验,并同时拨打110、119到达现场。刘某、季某感觉不对劲后迅速上车换掉身上“制服”,欲逃离现场,赵某的男人迅速阻止他们离开,等待民警到场处理。
随后,两名涉事人员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相继抵达现场。经现场核查,发现刘某、季某持有自制的消防教员胸牌,大量的外勤工作记录(各地工厂企业、店铺的检查记录表),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刘某、季某进行了警示约谈。由于此次“检查培训”未能实施,暂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部门予以郑重警告,如若再次发现,坚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万金 通讯员/吴燕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