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5日,为全面加强到港船舶垃圾污水污染防治源头管控,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盐城全市范围开展船舶垃圾污水收集送交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

盐城市交通执法部门在东台市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阜宁盐城港阜宁港开发有限公司码头等船舶集散地,驻点对靠泊船舶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这其中重点检查了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船舶污水排放管线铅封盲断、船舶记录污染物送交等情况,以及落实船舶和港口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置及使用等环保主体责任,规范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频次要求。

据了解,本次行动优先选择盐城全市范围内8个船舶流量大的港口码头或停泊点作为集中检查点位,共出动执法人员46名,辅助执法人员25名,检查船舶89艘次(其中外省籍船舶42艘次),查处未能提供本航次船舶污染物接收凭证等违法行为9例,未发现生活污水管线处于直排状态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增强了船舶船员按规定收集送交船舶垃圾污水的意识,为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进程,实现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应处尽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栾坤恒 蔡勇 通讯员/赵树海 编辑/俞思琼)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