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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自2015年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累计制定了18部地方性法规。5月25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对18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专题活动。

记者看到,18部地方性法规中,包括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国内首部非遗传承人条例、全省第一部跨区域协同立法,山体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均应时而生、为民所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提出,对18部法规开展“回头看”,是对镇江立法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深入把脉。必须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防止地方性法规变成“花架子”、“稻草人”,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2016年10月1日起镇江施行《镇江香醋保护条例》,2021年,镇江市中院和润州法院首次在行政审判案件中适用香醋保护条例,有力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捍卫了“镇江香醋”金字招牌。2018年4月1日起施行《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后,镇江先后取缔浮吊船138艘,数量为全省最多,拆除非法码头56个,生态复绿70万平方米,恢复自然岸线5.3公里,践行“长江大保护”战略。2018年12月1日《镇江市消防条例》实施以来,依据《条例》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49起,罚款3.3万元。

推进会上,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与省社科院就相关法规立法后评估签约委托协议。“‘回头看’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检验镇江现行18部法规中哪些是有待修改的条例,要按照立法法精神先行修改程序性法规,根据调研情况摸清其他条例的修改需求,统筹启动修改工作。”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说,要及时进行法规解读和立法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悉,推动立法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融合发展。据了解,接下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将就回头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展开专题询问,形成总结报告提交审议,法规各实施主管部门将提交整改报告,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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