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紧扣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和保障服务指明了方向。

当前,小微企业在融资中主要面对的困境体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融资渠道有限,小微企业只能通过银行信贷或小额贷款等进行债务融资,缺乏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二是融资难度大,由于小微企业资质较差,缺乏银行能够认可的强担保措施,因此获得信贷批复或理想额度的可能性较低;三是由于融资难导致的融资贵,小微企业能够成功获得融资往往伴随着繁复的抵质押手续,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操作成本。

要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就要了解融资难产生的原因。首先,从风险角度来看,小微企业除了信用风险外,主要面对着较大经营风险,而其抗风险和抗周期能力较弱,经营上存在较高不确定性。其次,从银行的经营成本角度考量,小微企业融资的本质是对公业务,因此,银行还面对着下户、建档、尽调、授信等必要的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标准化程度较低,经营成本高,信贷不具性价比。最后,对信贷决策而言,小微企业财务、税务数据相对不规范也不透明,能够供银行评价其经营情况的信息不足,导致银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信贷决策。

近年来,银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引导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进行产品创新,为小微企业进行第三方的外部增信,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商业银行的风控要求进行有效衔接。虽然保险公司提供的融资信保和担保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在合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合同内容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从实际提供的服务上来讲,融资信保和融资担保均起到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信贷润滑剂”作用。

对商业银行来说,这种增信模式带来了较大好处。一是在识别和管理风险中,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均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主体,在风险识别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经验——这个优势体现在保前的风险防范、保中的实时干预和保后的处置能力。在需要进行主动风险管理的业务场景,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管理风险。二是在聚集个体并分散风险方面,当前,国家大力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涌现了很多B端的产业链平台,依托于数字和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之间进行供应链、贸易、物流等订单的流转。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平台沉淀的数据进一步验证平台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进行风险筛选及承保定价,再通过大量的风险标的进行风险分散。三是除了在对银行融资提供直接增信以外,信保及担保还在抵质押物落实等方面为小微企业的融资诉求和银行对抵押物的落实要求之间起到了衔接作用。在很多银行产品创新落地的过程中,保险及担保也可有效帮助银行化解和管理风险。

这种合作也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诸多便利。

一方面,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小微企业得到增信后,可以凭借保单或者担保函在银行获得对等金额的融资,不再占用核心企业的授信额度,更容易获得融资。

另一方面,银行将审核保单或担保函的有效性,按照有外部增信的方式进行审批信贷产品即可,提高了审批效率。多数银行将第三方增信业务视为无风险业务,尤其是保险承保的信保业务,这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无关系,这种观念使得获取增信后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这对小微企业来说极具吸引力。

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小微企业的经营遇到困难,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发挥“信贷润滑剂”作用,但同时也需充分认识到此类业务一旦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巨大影响。近年来,为了加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从审慎经营的原则出发,银保监会陆续下发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和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并调整了融资类信保业务最低资本的要求,对融资类信保业务的总量和单体额度都进行了限制。

此外,建议监管部门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同时鼓励担保公司充分利用再担保的风险缓释作用,降低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均应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业务,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实现多方共赢。(李维霖 鞠蕊)

(李维霖系安永精算与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人、鞠蕊系安永精算与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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