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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王文萃 刘宇莹)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被告系朋友。被告杨某在倒车时,不小心剐蹭了原告张某停放的车辆,经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向旬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朋友关系,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多次联系到杨某释明法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庭给付车辆维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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