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接协查函,现将3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11月10日至11日在我县高速服务区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人员2:

初筛阳性人员3:

请以上时段与此3名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办(中心)、社区(村组)、宾馆酒店、单位报备,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志丹县联防联控办:0911—6622451

志丹县疾控中心:0911—6622225

志丹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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