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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罪犯孙某的原审法官赶赴崔家沟监狱,给孙某送达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刑事裁定书》,孙某对原审法官和驻监狱检察官及时解决其刑期折抵问题非常感谢,表示要通过努力改造获得减刑机会,争取早日新生。

近期,罪犯孙某在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官封闭狱内开展的“约见检察官”活动中,反映原判法院对其拘留前羁押的期限没有折抵刑期,请求检察院帮他查证。检察官当场调取孙某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判断其刑期折抵可能存在错误,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到原判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后查明,孙某被外省公安机关抓获后暂时寄押于当地看守所,法院对其拘留前羁押的3日未折抵刑期,应予以纠正。在征求原判法院同级检察院的意见后,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于10月27日向法院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纠正。原判法院高度重视,积极核查,及时通过刑事裁定书对刑期计算错误予以纠正,并在回函中对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精神表示感谢。

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既要注重依法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又要注重促进罪犯改造”的目标,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守创建“约见检察官”品牌初心,通过检察履职做好服刑人员息诉罢访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好法律文书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公正,切实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史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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