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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彬华带领未检办干警到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督导检查校园安全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白彬华副检察长实地察看了学校食堂、学生宿舍、超市等场所,对学校食堂是否采取食品留样管理、卫生健康是否达标,重点区域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超市是否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是否销售过期“三无”食品,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详细了解了市职业教育中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现场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向学校进行了反馈,督促学校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统筹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的职能优势,主动作为、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的联系,常态化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及校园安全督导工作,以检察履职融入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网络“五大保护”,集力聚智,齐抓共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为守护校园安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 白彬华  文字/ 李艳秋 张辉  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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