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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太浦河交通沥青码头泊位登船检查时,通过“可食用红色素快速检测法”,发现某六安籍船舶右后舷水体出现红色影剂,判定其存在生活污水直排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这是苏州内河首起利用“可食用红色素快速检测法”取证并立案调查的案件。
为强化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监管,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10月启动船舶生活污水直排专项整治。由于部分船舶生活污水柜管系布排复杂、位置隐密,船舶生活污水管系是否存在直排或管系阀门是否铅封,在执法取证时存在一定难度,吴江区在苏州市率先引入“可食用红色素快速检测法”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只需将红色素兑水后,倒入船上厕所马桶内,通过观察船舷外水面有无红色液体漂浮,即可判断船舶是否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吴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辖区101家码头企业开展宣传,引导船员主动将污染物送交岸上收置,促进码头完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运行管理,切实提高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处置率。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艇32次,累计检查船舶83艘,查处涉嫌生活污水直排船舶1艘,对船舶向航道内直排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顾秋萍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