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当前,稳住经济大盘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劳动创造财富,就业稳定经济,保就业就是保发展,稳就业就是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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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援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教育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用法律手段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用法律手段稳定劳动者和企业预期。

39年民办教师被辞退 法援律师索赔经济补偿金

今年1月22日,苏老师举着“公平自在人间,道义成就所托”的锦旗,对法援律师许子文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呀,两年多了,我终于等到官司赢了的这一天!”不仅送旗,苏老师逢人便夸法律援助。

苏老师是芜湖市湾沚镇三元村人,1980年起在当地某中学当起了民办教师。教书育人多年,渐渐对这份事业有了感情。后因政策调整,1998年1月办理了退养离岗。但是闲不下来,学校聘用他在校从事文印及水电维修等后勤工作。虽然工资不高,听到学生尊敬地称呼他老师,倒也非常开心。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在农村读书的学生越来越少。2019年8月,学校被合并。新学校以人员分流无法继续安排工作为由,停发了工资。还没到退休年龄,一下子失去了工作,苏老师想不通,多次前往新学校和区教育局、区信访局反映,均未能得到解决。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告诉他可以拨打12348法律热线试试,苏老师拨通电话,值班律师耐心地听完他的述说后,告诉他可以去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2019年11月25日,苏老师向湾沚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湾沚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审查后,指派安徽汪贤文律师事务所许子文律师办理。

接受指派后,许律师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梳理证据材料,告知苏老师诉讼风险,递交仲裁申请书。但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无证据证明苏老师和学校存在劳动关系。许律师没有打退堂鼓,继续代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未支持。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最终一审法院改判支持了苏某某的诉请,判决学校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支付经济赔偿金共计56320元,补足工资差额部分11800元。后学校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学校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经过了两年的漫漫维权路,最终尘埃落定。二审法院判决后,学校很快履行了判决义务,向苏老师支付了经济赔偿金、补足工资差额部分合计68120元。

营业员搬货受伤工伤责任难划分 法援介入店老板终赔7

2020年12月,阮某给铜陵市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情暖人间”的锦旗,感谢从2019年年初到2020年年底两年多的时间,法律援助给予的帮助。

2018年8月27日,阮某到铜官区一个儿童服饰店上班做销售,平均每月工资到手4000元左右。工资由宁波某品牌公司支付,接受铜陵万达广场的管理。阮某本来希望能够拿着稳定的收入一直好好工作下去,但天不遂人愿,2018年11月4日,阮某在搬运货物中受伤。多次与单位沟通医疗费用等问题,均没有得到良好解决。

阮某心急如焚,这一日,恰巧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万达广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阮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现场的律师咨询了自己的问题。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种情况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阮某顿时感觉布满乌云的天空透过了一缕阳光。铜官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事情原委、审查经济状况后,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承办此案。

张律师认真分析案情,查看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进一步收集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律程序向铜陵市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料,仲裁委未予受理。2019年3月11日,张律师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阮某某与楼某某服饰店存在劳动关系。铜官区法院2019年5月27日判决确认:阮某与服饰店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之后,张律师又帮助阮某申请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十级伤残的结果出来之后,2020年10月份,又提起了工伤赔偿的诉讼。2020年12月8日,法院组织调解,服饰店答应一次性给阮某赔付7万元,阮某同意了该调解方案。2020年12月25日,执行到位。(都勇 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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