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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17日从宣城市人社局获悉,该市日前发布《关于在全市实施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的通知》,决定从8月12日起,在全省率先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用人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实现“一年一审”向“一次审批,长期有效”转变。

根据最新管理办法,宣城市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与职工协商一致,梳理出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清单,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不需要再按周期向人社部门报批。清单经审批后,除用人单位发生特殊工时制度执行较差、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且整改不力等情形,特殊工时工作制将长期有效。

实施新管理方式后,该市人社部门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专查动态调整岗位清单,为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作用,强化与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密切合作,通过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关心关爱职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讯员 胡媛媛 记者 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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