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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宣城市阳光中学发布游泳课告知书,在告知书中,记者获悉,今年下半年新学期起该校把游泳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教育教学课程体系来组织实施。
随后,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联系了宣城市阳光中学副校长李格,他告诉记者,目前游泳课程将在该校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中进行,目前的课程安排是每星期都将安排一节游泳课。此前,学校加大资金投入,建成室内恒温游泳馆同时引进了专业的游泳课程的老师。
“这在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我们想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让孩子熟练掌握游泳这一生存技能,为学生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想培养选拔一些有特长的学生。”据李格介绍,此次游泳课程的开设是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开设的,学期末会对学生和老师进行考核,“七年级学生要学会蛙泳,八年级要学习巩固蛙泳的同时要学习自由泳,逐步实现让每个孩子都学会游泳。”
溺水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 “头号杀手”。记者了解到,此前,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出学校应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根据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治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防溺水监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将游泳纳入体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