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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占全省的3.9%,却承载着全省8.7%的人口、10.2%的耕地和5%的经济总量。在水资源禀赋条件不足的背景下,宿州市坚持以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为抓手,用水总量控制在10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自2015年的80.8m3下降至2021的43.66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自2015年的65.6m3下降至2021年的32.18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96,用水效率不断提高。
坚持高位推动。宿州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考核等工作制度,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
坚持规划统筹。编制《宿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通过“摸家底、找问题、寻对策、提方案”,建立宿州市水资源合理配置情景共享系统,统筹“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外调水”,进一步优化宿州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和水资源总体布局。
坚持合理分水。制定了“十四五”各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了宿州市新汴河等六大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建立覆盖全流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推进各类经济开发区总量指标制定工作,推深做实“四水四定”,用强有力的约束把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之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一是建立水位监测预警通报制度。按月编制《宿州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动态简析》,印发至相关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提出管控措施和建议。二是严格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管理。督促县区通过水源置换、限采、禁采等多项措施,确保超采区开采井数量只减不增、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2022年起对连续2个月地下水水位同比下降超过1m的县区实施取水项目限批措施,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三是稳步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印发实施《宿州市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宿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地下水自备井封闭工作,上半年已封闭地下水开采井80眼,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第一季度地下水平均水位同比上升1.23m,第二季度同比上升0.16m,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
全面探索水资源市场监管机制。出台了《宿州市水资源管理市场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试行)》,明确取用水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情形,认定标准以及实施惩戒的内容、时限,充分发挥了市场信用监督作用,督促水资源管理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优化水资源市场环境。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市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宿州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协同推进实施。二是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全市累计建成省市级节水型企业33家、节水型高校3所、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处、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12家。其中市水利局荣获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
全面推深做实节水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专题活动25项,其中1个活动项目位居全国人气榜第二名。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媒体网站等加大线上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节水办、中安在线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宣传信息稿件37篇,大力营造节约用水社会氛围。
下一步,宿州市将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牢牢守住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