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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批人民陪执员聘任仪式。仪式上,宣读了合肥中院选聘人民陪执员文件,为6名人民陪执员颁发了聘书。

2020年6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明确探索建立人民陪执员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肥中院从前期人民调解员中选聘,经过资格审查和面谈后综合考评产生首批6名人民陪执员,包括高校教师、媒体从业人员、退休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等,均为经验丰富、对社情民意了解较多、具备一定声望和威信的人员。

安徽开放大学教师姚何煜是一名人民调解员,平时主要负责调解一些社区纠纷、邻里矛盾等问题。这次成为合肥中院首批人民陪执员,他感觉非常荣幸。“陪执员与调解员还是有很大的不同。陪执员主要负责协同法院进行案件执行、纠纷调解等工作,执行行动与我之前接触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性质上就有很大不同。”

姚何煜认为,这是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后期我们会进行专业的培训,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我会通过自己的教学经验与执行案件更好的相结合,同时以社会实践来丰富我的课堂。”

今后,人民陪执员将协助合肥中院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包括执行文书送达、查人找物、调解纠纷等,同时对执行行动进行监督,确保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公正高效,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执行公信力。

合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纯表示,希望人民陪执员能够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

(马晶璐 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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