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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提升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合肥市多措并举推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共有1996名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今年1-5月,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248.77万元,达到省定目标。
在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合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修订出台《合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2022年),规范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做到孤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
为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合肥市参照长三角先行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合肥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1-1.2倍确定。
根据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自2021年12月1日起,集中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由1662元/人/月、1262元/人/月统一提标至2035元/月/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增长61.2%,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增长22.4%。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月足额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