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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房屋交易中心核实了解到,合肥市限购政策再次调整,当天起就开始执行。
政策调整主要为四方面:
第一,户籍登记在市区的集体户、投靠亲友家庭户籍,与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第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认定中,社保、个税认可追溯补缴。
第三,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购买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需为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房源。
第四,限购资格查询时,非限购区域住房(新站区、瑶海区、新桥产业园)不再计为家庭住房套数,刚需资格认定标准不变。
(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