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镜湖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3月21日,芜湖市镜湖区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动员部署会。镜湖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直相关单位,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安徽省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听取了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关于“镜湖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展介绍。

会议对标《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皖水资源函〔2018〕2023号),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的要求,充分认识新时期节水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贯彻“节水优先”方针。二要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指标完成。镜湖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包含多项重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工作繁琐,各部门按照分工职责要求,全力开展工作,做到协同一心共创建。三要有序组织推进,确保创建成效。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相关要求,有序推进,高质量高水准地完成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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