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新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邀社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广征民意。以后,市民想成为社会监督员的门槛调整了,监督招投标市场和投标企业也有更多的要求。
特邀社会监督员是合肥区域性市场中一支特殊的“啄木鸟”队伍,他们对开评标项目实施现场监督、发现和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各类开评标活动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公共资源交易中重要的社会力量。
为了适应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特邀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也需要不断提升。本次征求意见稿,专门调整了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条件。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提出申请呢?
对此,征求意见稿设置了一些硬性门槛条件。比如,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及良好职业道德;年龄不超过63周岁;较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
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库评标专家除外),曾担任或现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行风、政风评议员的,对担任过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司法、组织人事、行政执法等工作经历的优先予以聘任。
特邀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两年,聘期结束后无违法违纪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予以续聘。聘任期限原则上连续不超过两届,被评为优秀特邀监督员并纳入资深监督员库的,可适当延长聘期。
特邀社会监督员在对开标、评标及评审项目复评等活动进行监督时,要按规定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警示,并要求其纠正。
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详实记录,及时反馈至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行为或相关投诉事项的调查。此外,可以结合监督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特邀社会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独立提出监督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同时,也要执行廉政规定,不能接受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在非公共场所与参与交易活动的招标人、评标专家私自接触等。”合肥市公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新增了严格的纪律要求。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实习生 陶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