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合肥市蜀山区原朱大郢城中村205户居民喜迁新居。通讯员 王洁 记者 洪放 摄
在合肥市黑龙江路与太原路交口,包河区在建面积最大的民生项目金葡萄家园二期安置房,每天约有700名工人施工。春节后,包河区召开新春“第一会”,持续深化“征迁安置五年攻坚行动”。
2021年,合肥市共完成房屋征迁总面积1213.54万平方米,全年全市共完成安置超8.8万户、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安置总面积较上年增长了19.35%。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目前合肥市城建部门“上紧工作发条”,变房屋征迁工作的月调度机制为周调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让“规”做主
——政策引领,依法有序
“没想到这么快,11月份刚把自家房子交出去,第一笔钱就到位了! ”春节前,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原铜陵三村征迁户王先生收到了第一笔安置补偿款,他高兴地说。
2021年9月,瑶海区正式启动铜三纺四片区棚户区的征迁工作,王先生所在的铜陵三村也在这一范围内。 “所有的依据能看得到,让人心里有一本清账。 ”王先生拿出一份社区工作人员送来的宣传册告诉记者,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范围图、补偿面积、补偿方案都说得清清楚楚,打消了大家的顾虑。
“征迁工作必须要有依据,按照规范来开展,减少征迁矛盾。 ”瑶海区房屋征收办主任李瑜介绍,瑶海区制定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工作导则等一系列文件,将征收过程中的政策依据、实施规范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以资料归档为例,档案严格按照一户一档管理,同时将分户的影像和复印资料同步留存。2019年,瑶海区还建成了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实现了纸质资料、影像资料、电子资料的同步归档。 “这些举措相当于为征迁安置工作建立了有‘法’可依的‘数据库’。 ”李瑜说。
近些年,合肥市完善征收安置流程标准设计,充分发挥好政策“指挥棒”作用。先后修订出台《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安置房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新修订的《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新增了诸多兜底性条款,拓宽了政策适用面,也厘清了一些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如被征收人利用沿街底层非生产、经营性质的合法有效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至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也可按规定享受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见“光”操作
——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从包河大道与龙川路交叉口向东,大片正在建设的地块上机声隆隆。在御景黄城安置房项目建设现场,一个全新的现代化小区已现雏形,这里即将成为包河区淝河镇黄镇村600余户村民的家。
“全程都监督着,我们还是很放心的。提出的不少意见都被项目方采纳了,就比如说之前大伙建议电梯前室、连廊墙面和地面采用暖色调墙地砖做法,美化公共区域环境。这不,都有了!”黄镇村安置房义务监督小组组长刘家彬告诉记者,早在项目开工之前,黄镇村就成立了主要由懂施工、懂建筑的村民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到施工现场监督,将意见反馈给项目方。
在项目方的展厅内,记者看到施工中所用的砖块、防水等各种建材样品均标注了规则及品牌信息。 “让大家了解清楚就是为了让大家放心。 ”负责该项目的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前江表示,阳光化操作,避免了纠纷。
在合肥市纪委监委牵头下,先后两次起草全市房屋征迁公示和审核相关操作规定。 “征收方案必须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情况、方案修改情况必须公布,征收决定及时公告。 ”合肥市城建局拆迁安置处工作人员韦宁介绍,要做到一把尺子执行、一个口径解释、一个途径兑现。为进一步公平公正,目前合肥市有关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行为规范也在加紧制定中。
早在2006年,合肥就探索“三榜公示”制度,即先将被征迁户的相关信息先后在所属村(居)、街道(乡镇)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渠道。前两榜公示完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认定,再通过报纸等途径进行第三榜公示。 2018年,合肥市印发房屋征迁公示和审核操作规定,对前述制度进一步“加码升级”,明确公示具体内容,拓宽公示渠道,增加市级抽检环节。目前,合肥市“三榜公示”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征收拆迁中的一举一动群众都用眼睛盯着,只有将公平与阳光透明贯穿于全过程,他们才能无疙瘩、无怨气、无疑惑。 ”合肥市城建局拆迁安置处处长纵丽莉表示。
让“利”于民
——以人为本,真心惠民
听到征迁的消息时,包河区淝河镇黄镇村村民黄跃东高兴的同时也犯了难,自己身患尿毒症,年迈的岳母和他们夫妻一起生活,很难找到合适的房子过渡周转。考虑到黄跃东一家的难处,当地干部上门为他们协调了一处公租房用于过渡期居住。和黄跃东一样,黄镇村在拆迁安置工作启动后,当地干部为全村78户困难户、70岁以上村民协调了公租房过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合肥市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分别实行优惠的补偿政策,并及时根据物价与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 “随着惠民力度的加大,工作的阻力小了,群众的笑容多了。 ”纵丽莉说。
新修订的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一步增加了保障性兜底条款,并提高了多项补助标准。例如,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征收个人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每户可增购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计算,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将安置公告发布后的临时安置费由2个月调增至3个月。
据介绍,在将配套齐、环境优的地段用于建设征迁安置房的同时,近年来合肥市还在新站开发区率先试点安置房开发代建模式改革,引入专业房企及开发团队参与项目建设管理。 “这一模式缩短了安置房建设周期,也将房地产企业建造商品房时采用的设计标准和生产品控融入安置房建造的过程中,让安置户享受到商品房般的体验。 ”合肥市城建局分管负责人说。
“原来的房屋狭小、背阴,现在这个房子又宽敞又明亮,居住条件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 ”走进肥东县店埠镇光大社区胡大郢征迁安置小区,陈茂应老人老人笑容满面地说。
·记者手记·
当前,合肥市正在打造科创名城、产业名城、巢湖名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房屋征迁工作直接关乎“幸福之城”建设。合肥市在房屋征迁中,对群众关心的点点滴滴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为合肥市加快建设“五大名城”提供了有力保障。(记者 洪放 许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