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资料图片)
延长武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集中参保缴费期限至3月31日
十堰、荆州、荆门、潜江
也发布公告
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延长至3月31日
十堰
广大城乡居民:
由于受2022年底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按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由2023年2月28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待遇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以免影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十堰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
荆州
2月28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征缴工作实际,决定再次延长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缴费人可通过湖北省税务“楚税通”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市、县(市)区指定的医保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荆门
关于延长2023年度荆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公告
自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但由于疫情等原因导致部分居民缴费受到影响。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凡是在2023年3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荆门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潜江
关于延长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告
为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需求,切实城乡居民保障参保权益,根据全市征缴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缴费期截止后不再受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不含新生儿)参保缴费。
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选择居住地村居(社区)、当地税务办税厅办理缴费,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楚税通”)、湖北政务鄂汇办等线上渠道缴费,或通过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或手机银行等渠道缴。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潜江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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