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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柯学文

2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通报并集中约谈2022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包括3名中级法院院长和10名基层法院院长。

会议现场(摄影:曹波)

近年来,湖北高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和机制。全省法院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高到98.1%,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6.18天,进一步降低企业诉讼维权的时间成本。

集中约谈会上,湖北高院党组表示,目前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还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不够精准;立审执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办案周期过长,有的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冻结;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力度还不够,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审判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2022年,湖北高院党组首次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进行集体约谈。2023年,新春过后,湖北高院党组再次集体约谈在2022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恩施中院、汉江中院、随州中院和黄州法院、华容法院、房县法院、葛洲坝法院、汉川法院、曾都法院、英山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黄梅法院、咸安法院。

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立志,英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青,咸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代表被约谈的中、基层法院作检讨发言。

湖北高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集体约谈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代表省高院党组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滞后的中、基层法院提出批评,并对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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