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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武蓉 曾琴仙

因昔日好友欠债不还,一男子先后两次在对方家里放火,导致房屋内电器、家具均被烧毁。日前,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对童某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2月9日,仙桃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6月,童某因好友邓某欠其12000元一直未还而心生不满,于6月24日晚踹开邓某家大门放火后离开,引发屋内棉絮、家具、空调等物品烧毁,直至次日凌晨邓某回家后才将火扑灭。两天后,童某再次将邓某家大门踹开,未见邓某后离开。6月27日晚,在家休息的邓某发现上门催债的童某后,躲到后院,童某砸开邓某家门再次放火,邓某待童某离开后正欲将火扑灭,童某又返回,邓某再次躲避,童某在邓某家里逗留20多分钟,任由火势蔓延而不顾,直至童某离开后邓某才将火扑灭。

承办检察官介绍,童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实施放火行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被害人所居住的房屋属于农村连排建造的私房,居住人员集中,其两次进入他人房屋点火,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构成放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当地法院依法对童某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当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市民群众切勿采取极端措施解决问题。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自己的正当诉求才能得到满足。千万不能因一时怒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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