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雪芬

我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居家养老”更是热门话题。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靳建华提出了关于“合理布局新建小区居家养老设施,提高养老设施实际运营使用效率”的建议,希望能够让更多老年人充分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居家养老福利。

现状——


(相关资料图)

部分养老设施未完全发挥作用

“绝大多数苏州老年人家庭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罗林介绍,苏州目前是“9064”养老模式,90%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6%的养老选择社区养老,还有4%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

苏州对于养老服务率先走出了一条自身特色之路。2016年1月正式施行的《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最近几年来,特别是新建住宅区都严格执行上述标准,配置了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靳建华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各居住区规模位置不同,按标准设置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存在面积空间与实际运营需求间的矛盾,许多居住小区设置的居家养老设施用房存在运营、使用不到位,陷入为设而设的尴尬境地,老人并不能实实在在享受到居家养老的服务和便利,成本投入也造成大量的浪费。

建议——

合理规划配置,有效利用资源

近年来,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从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等方面多措并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比如,全国首创家庭夜间照护床位建设、大力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空巢独居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社区+物业+养老项目等,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居家养老的舒心和便捷,提升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的原居安老生活品质。

针对少数没有完全利用到位的居家养老场所设施,靳建华代表建议从多方面合理规划配置,有效利用资源,提高养老设施实际运营使用效率。他建议,根据区域实际养老服务要求,合理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适当调整原有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要求,避免一刀切,可以是社区内多个小区按需求及服务标准统一配建,成本均摊。通过合理的空间规划,带动、鼓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此外,可以对现有居住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梳理,允许多点整合、就近联合运营,有效利用资源,因地制宜植入服务内容。

回应——

配齐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对于靳建华代表的建议,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办理,从配齐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两方面加以推进。

罗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配齐硬件设施方面,民政部门将继续实施苏州市城乡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大督查,全面摸清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基本情况,要做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全覆盖。相关督查结果纳入考核范畴,发挥考核指挥棒效应,对不达标的,将用通知、函告、约谈等方式,提醒属地政府通过置换、共建共享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置短板。

“提升服务水平是最关键、最核心的,在解决了‘建起来’的基础之上,我们还要‘用起来’。”罗林表示,为了让较为齐备的居家社区配套设施高效运转起来,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养老企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可以规模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丰富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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