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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高院发布了一起“黑医美”典型案例。无锡的陈某在旁观提眉去眼袋手术后,认为自己也可以操作,在没有取得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就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去眼袋手术。

陈某的代理律师顾俊杰表示:“陈某完全没有意识到手术的医疗风险,而且对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进行手术的法律后果,也完全没有认知。”

被害人黄女士支付了3500元,于2019年12月7日在某酒店客房内,接受了陈某实施的提眉、祛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左眼视神经萎缩、无光感。经鉴定,黄女士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盲目评定为八级伤残。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森表示:“被告人陈某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达到了八级的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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