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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3年度省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都可以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日。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项目内容为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能与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优势产业耦合度较高,实施后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保障,有利于完善江苏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重点关注农业农村、工业和生态环境、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四大领域。
申报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并获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技术指标须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实施后能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此外,申报项目内容须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配套。
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记者 虞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