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风向标。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每年推出一版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巩固最优营商环境、最佳比较优势,打造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

日前,我市推出今年100条改革举措,并对照各地各部门职责任务,分解为169项具体事项,要求全市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围绕优化提升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为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实现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作为最新版营商环境建设行动纲领,《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的改革举措和具体事项相比于往年有哪些亮点,如何继续巩固最优营商环境、最佳比较优势,打造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记者走访苏州市发改委进行解读。

全市“认领”行动,对标改革与自主改革相结合

对标先进城市,就是要瞄准最优最好,对标最高标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各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逐条对照《上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将上海30条改革举措中的29条纳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涵盖企业便捷登记、税费灵活缴纳、提升信用监管等多个方面,实现政策均等、服务同质、发展协同。通过把握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主方向,上海、苏州由要素合作转向规则合作,突出城市之间的合作共赢,推动上海、苏州营商环境发展一体化,实现营商环境“1+1>2”。

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上、渝、杭、广、深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全面对标国务院《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对照国务院《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以及《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多次专题研究,通过发函、座谈等形式,向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代表委员、协会商会、企业家代表、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放管服”改革举措和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新发展格局下的苏州营商环境建设。

记者了解到,市发改委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对标国务院《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列示的试点改革举措,将其中的72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具体事项纳入《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

优化营商环境,全市一体推进。各地各部门根据相应职责“认领”100条改革举措及169项具体事项。其中,一部分对标北、上、渝、杭、广、深等先进城市,落实国家试点改革任务、贯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另一部分是苏州加大自主改革力度,进一步提标完善“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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