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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指控“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一亿美元”,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前“卫福部长”陈时中22日委任律师对吴子嘉提出刑事告诉及民事求偿。对此,吴子嘉回应,这件事早就应该告了吧,这反而是自取灭亡,因为“这个合约只要进入诉讼程序以后,必须强迫被公布合约,那这个选举就GG了!”
《美丽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指控“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一亿美元”,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前“卫福部长”陈时中,今日下午4点委任黄帝颖律师到台北地检署,针对吴子嘉提出刑事诽谤告诉及民事求偿。
《中时新闻网》报导,吴子嘉回应,这件事早就应该告了吧,已经讲了两三年的事情,到了选举的关头,他不得不出来告,来掩护选举的正常进行,希望拖过选举的考验,“我想他不会得逞的”。
吴子嘉认为,这反而是自取灭亡,因为检察官有权力要求“卫福部”解封合约。根据合约规定,司法机关要求解除(封)合约的话,就必须要解除封存30年的合约。
吴子嘉直言,封存没有完成且无效的合约30年,完全不合理,唯一的理由就是金额太高,“因为我有得到实际他们当时签约金额的数据,证明他们确实跟郭台铭的合约金额,价差超过1亿元美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到时候在检察官开庭的时候,一切可以来做公开的对决。
吴子嘉披露,按照合约规定,有两个条件必须要公布合约,一个是政府机关要求公布合约,另外一个就是司法机关要求,也要公布合约。“这是我们从德国方面看到的资料,合约上有这个特殊的条款,除非司法机关怠惰,我想这个可能性不大”。
吴子嘉强调,“这个合约只要进入诉讼程序以后,必须强迫被公布合约,那这个选举就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