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深圳、贵阳两地法院跨区域执行联动,在贵阳市两级法院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龙岗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宗执行案件,将被执行人位于贵阳市的一批拍卖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十二套位于贵州省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的房产,该批房产第一抵押权人为贵州银行,第二抵押权人即本案申请执行人。该批房产已改建为酒店,被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首封,但首封案件系普通债权案件,首封案件当事人拒绝申请开展评估拍卖工作,亦拒绝解除查封,导致观山湖法院无法对涉案房产进行处置,后续其他案件的处理也因此受阻。
记者了解到,就共同处理涉案房产问题,龙岗法院与观山湖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得到积极响应。经过法律程序,观山湖法院同意将该批十二套涉案房产移送龙岗法院执行,统一办理续封、解封和变价、分配等后续工作。2021年12月,涉案房产拍卖成功。此后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通知被执行人交付房产,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涉案房产存在贵州银行与本案申请人两个抵押权人,其租赁合同系抵押后签订。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并解除租约,承租人可另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损失赔偿,而一旦如此必然引发更多矛盾纠纷。为避免抵押权人诉累,减少交接困难,执行法官积极做通工作,说服被执行人确认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同意采取一揽子承接、续租的方式,合理解决承租人的关切,为交付房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制执行当天,贵阳市中级法院与长岭派出所出动五台警车、15名警力配合龙岗法院开展工作,深圳、贵阳共20多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一直声称不在本地的被执行人很快出现。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教育,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联系承租人到场。经协调,承租人与买受人现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龙岗法院对双方的租金标准、押金退还问题以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协调。最终,各方以过渡租赁权的方式顺利移交房产,本次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