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已制定《广东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4.05万套/间,其中2021—2023年3年全省新增筹建51.2万套/间,2021年筹建22.2万套/间。今年1—6月,全省共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1484套/间,涉及住房面积2858079平方米,实现投资78.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占比为81.6%。

据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广东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12月,广州、深圳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开始试点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今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新增珠海、佛山、东莞三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目前,广东正在积极构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下一步,广东将推动试点城市落实好土地、金融、财税、资金奖补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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