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

按照自然资源部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政策,要求重点城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不低于10%)以及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7月9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深圳交易集团)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其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4宗、宝安区4宗、光明区5宗、龙岗区5宗、坪山区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其中拟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用地2宗约1.0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79.92万平方米。

近年来,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系统构建了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政策,全力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本次集中公示的22宗住宅用地中,T403-0401(南山)、A961-0572(龙华)2宗地拟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采用“单限双竞”(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方式挂牌出让;其余20宗住宅用地采用“双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其中6宗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

T201-0157(前海)、E2021-0002(深汕)2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A401-0187(宝安)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初始各占比50%),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17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其中A301-0583(宝安)、G09202-0047(龙岗)、A817-0614(龙华)、A806-0394(龙华)、A503-0093(光明)、A631-0115(光明)6宗地,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其余11宗地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方案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房住不炒,住有宜居”的有力体现,是从供给侧发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切实举措。

此外,今年以来,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的规划和政策保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先后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

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我市202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363.3 公顷,较2020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提高了24%,其中计划新供应住宅用地132.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8.3公顷,公共住房74公顷)。其次为落实中央经济会议“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的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住宅用地比例超过10%。在最新公示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中,计划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4∶2∶2∶2住房体系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住房比例不低于新增住房总数的60%,逐步提高成套住房比例,提高城市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土地支撑。

下个月,第二批集中出让活动将由深圳交易集团负责组织。据了解,深圳交易集团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深圳交易集团于2019年8月完成市属国资交易资源整合改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南方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纳入集团平台体系。2020年9月1日,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职能以及深圳各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纳入深圳交易集团,并在全市设立了14家分公司。2020年11月20日,深圳交易集团正式揭牌,加挂“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一家全要素大型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深圳交易集团始终恪守“依法依规,诚实守信”经营原则,以“城市新名片、行业新标杆”为使命愿景,紧紧围绕“廉洁从业”“服务质量”两条生命线,高质量建设“立足深圳、服务大湾区、辐射全国”的全要素大型综合性交易服务机构,打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先行示范标杆。(敖贵新 孙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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