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称,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引发媒体热议并解读。可见,这一消息对人们的思想带来的冲击不小。土地出让金划转征收部门,其影响深远。

有观点解读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从“地方收入”变为“国家收入”,实为误读。只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部门改变了,并不涉及其他方面问题,特别是备受关注的分成、使用、管理等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据新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最直接的结果是征收更为规范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时,可能会出现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不规范减免、延迟征收或先征收后返给企业等行为,而税务部门强制性比其他行政部门更强,且税务主要是垂直管理、不受同级政府辖制,其征收效率不仅更为规范,而且更为高效。

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首先受到影响的还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卖地冲动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更为规范,地方政府卖地的行政冲动行为将会减少,而且征收与支出更为透明,地方政府由土地出让金而带来的“小金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地方政府卖地的积极性将会相对降低。

其次,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土地财政依赖现状将会有所变化。据中指研究院报告,2020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5.9万亿元,同比增加16%;其中上海、杭州、广州、南京四城超过2000亿,北京、武汉、宁波、佛山等破千亿。同时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显示,当前大部分城市土地政策依赖现象都很严重,2019年近九成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超过50%,超高土地财政依赖城市(≥100%)占据样本城市的四成。

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由于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中央政府将全面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透明化,这将引导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更加谨慎合理。与此同时,税务部门了解房企的经营状况,房企如挪用资金拿地将受到更为直接的监管,房企拿地也将更为谨慎。而且,土地价格被人为炒高的可能性降低,在“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导下,土地收入增长放缓是大概率的事情,这也将倒逼地方政府不过度倚重卖地、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其三,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更为规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可将之解读成,为今后建立房地产税长效机制做出了前期准备,或者可理解为房地产调控的“顶层设计”,短期影响似乎有限,但长期来看,其影响深远。

土地出让金属于非税收入,后续如果房地产税进行税收评估,可能会涉及当时交了多少出让金、房地产税应收多少的问题,当前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与管理,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就有了一定的基础。有观点认为,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与房产税无关,但从长远看,两者仍然有所关联。

近年来,中央持续进行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改革。比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当前土地出让收入纳入税收征管,必将推动地方政府收支透明化、规范化,并逐步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收部门,税务部门一旦掌握了房地产市场最基础数据即土地交易和资金数据等税收大数据,对于房地产宏观调控与宏观政策调控,也将带来重大影响。(作者 何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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