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对收费标准意见不一致,怎么协调?双方对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的理解不一致,如何评断?5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质量等六种情况的评估内容和原则。在业内看来,包括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致等业主及物业间长期存在的争议问题,自此有了参考依据与基本解决方案。
“谁委托谁付费”
物业费标准到底定多少合适,一直是业主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而近年来,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其对物业服务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实生活中,由于业主对物业费用不明白、对物业公司的“义务服务边界”不理解,往往选择通过拒交物业费这一激烈方式来维权,这也导致业主及物业公司间矛盾纠纷的激化。
在北京市住建委最新发布的《通知》中,就上述问题给出了一种解决方案:小区物业费标准等六种情况可委托第三方评估。《通知》提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进行评估。
哪些物业服务内容可以进行评估?具体来看,《通知》明确,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可单独或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以及委托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情况、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物业承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开展专业评估。
同时,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的好与坏,《通知》也明确,物业管理相关主体不仅可以在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同时可在约定期间内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
在多元主体参与方面,评估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等多项原则。具体来看,《通知》规定,法律、会计、工程、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评估活动。在开展评估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由委托人与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约定评估服务内容及收费金额,签订书面评估委托合同。
同时,物业服务评估的内容也被具体化。《通知》要求,提供的评估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应包括不少于规定的九项内容。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与委托人、第三人或者评估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应当回避。
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物业评估各项环节的正规与否,直接关乎广大业主对小区的认同感。基于此,在最新发布的《通知》中,物业服务评估过程中的各方主体责任被明确强调。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人与相关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开展评估活动,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其中,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移交物业项目时,建设单位和全体业主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查验交接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评估费用;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应当保持评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需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评估档案资料的保管,《通知》也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通知》,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其他评估事项的报告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3年。
此外,《通知》还强调,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评估报告的归档、公示、保存工作,在项目交接时与其他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一并移交。
利好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解决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存在很多分歧,容易引发纠纷,比如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意见的不一致、对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的理解不一致等。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对解决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可谓具有积极的意义。此举旨在推动物业服务评估的市场化、社会化,促进北京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最新发布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原则、评估内容和评估要求三个部分,重点解决评估主体单一、评估事项少、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并在此三方面详细规定的同时进行了创新。”就此次发布《通知》的创新之处,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介绍道。
上述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将推动物业服务评估的市场化、社会化,促进北京市物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北京市物业服务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地产分析师严跃进也直言,从北京市住建委此次发布的《通知》,可见官方层面对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重视。预期北京市小区的整体物业服务水平将借此得到一定提升。(记者 卢扬 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