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

2022年10月25日至28日,宝鸡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涉及我区,现公告如下:

10月25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鸡蛋灌饼,摊主为女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月26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12:51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棉花糖摊点购物。

10月27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

10月28日07:30分在姜城中学校门前早餐摊购买火腿饼,摊主为男性;12:00左右在清姜东一路巧会商店购买方便面。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1. 请曾于10月25日至28日在以上场所与阳性患者有同一时空(前半小时及后两小时)接触人员立即电话向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酒店进行报备,按照指挥部安排采集核酸并落实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渭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金台区(一)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交集的金台区人员,请立即向金台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交集的渭滨区、高新区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在原地(或居家)等候,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金台区(二)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金台区(三)

现将某初筛阳性患者在我区相关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初筛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或所在镇街报备,停止外出活动,在原地(或居家)等候,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宝鸡金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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