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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崔亚军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茂胜,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永春,河长制部分成员单位和部分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市水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李茂胜、杨永春分别就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就更好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崔亚军指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河长制工作方面做了不少探索,下了很大功夫,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一定差距,需要迎头赶上。

崔亚军要求,市河长办及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谋划、深入开展集中清河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河长制暨水污染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河道一线,及时排查和解决涉河污染问题,确保存在问题见底清零。要强化排水口管控,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好排口管控责任,做到谁管理、谁巡查、谁监督。要进一步明确和压实河长责任,加大巡河力度,采取人巡+科技巡河手段,加快建设智慧水务,切实提高管控水平,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要超前谋划,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立项、科研、选址、用地等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建设标准,确保按期建成投用、发挥效益。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做好入河排污口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厂站监管,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全年出境断面水质均值持续向好。河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河长制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记者|王   平

编辑|刘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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