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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权、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稳步落实、持续深化。2022年,为进一步汲取奋进力量,通过建立“三支队伍两项机制一个办法”,拓展检察公益诉讼人员队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

组建三支公益诉讼队伍,开启“外脑”助力新模式

组建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聘请212名网格员和76名志愿者组成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新组建的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将成为检察机关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担任线索摸排员、公开听证员、办案辅助员、整改反馈员、工作宣传员。

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库人才队伍。聘请10名来自人大常委会、政法委、纪检委、公安、审计等部门,具有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领域专长的人员作为首批检察公益诉讼专家库人才,协助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性问题,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聘请黄土高原生态治理顾问。聘请黄土高原生态治理样板村——高西沟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姜良彪为公益诉讼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顾问,加入公益诉讼促进生态治理的队伍,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黄土高原生态保护的质效,是将检察工作和基层治理有机结合的一次有益探索。

建立两项协作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2022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统筹公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效用,助力系统治理,扩大案源渠道,增强监督力量,分别与米脂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与共青团米脂县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志愿服务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合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办法》以“全科智慧网格”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打造“网格员+信息员+助理员+监督员”工作体系,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社区村组下沉、向网格延伸。《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志愿者热心公益、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优势,选聘一批青年志愿者作为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向全社会传递公益保护理念,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制定一个管理办法,规范和保障人员履职

下一步,米脂检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检力有限、民智无穷”的科学人才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公益诉讼专家库人才”、“黄土高原生态治理顾问”资源优势,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聚焦专项、专案监督带动办案全局,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米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字: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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