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南京市民张某因为将卧室改成卫生间,被楼下邻居王某告上法庭,最后被法院要求恢复原状。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相关法律,“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自家的房子真不是想改就可以随便改的。

事情的缘由是2020年12月,南京市民王某购买了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403房,入住之后他发现在卧室能经常听到楼上的排水声,还能隐隐闻到异味。

最后王某敲开了楼上503房邻居张某的门了解情况,结果有惊人发现:张某在入住前对房子进行了大装修,改建后,503房现卫生间位于403卧室正上方位置,这也是王某听到楼上厕所排水声的根本原因。

卧室上面顶着个卫生间,王某从此落下了心病,老是担心楼上会漏水,甚至是排泄物漏出。可是多次和张某的沟通交涉都不顺利,张某还态度强硬地表示:自家的房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楼下无权过问!

王某无奈向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将503房的卫生间布局恢复到原位置。王某还向法院抱怨:“我在卧室经常听见管道的排水声音,一想到楼上是厕所,心里面怎么都不舒服。这件事我到楼上找他好多次了,他拒绝恢复原来的房间布局!”秦淮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张某应当恢复卫生间位置,并成功调解结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告改造卧室为卫生间的行为属于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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