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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赵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以来,不断完善诉源治理“4221”工作机制,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枢纽,着力构建科学完善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该院已调解成功案件6700余件,占比59.6%,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回民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诉源治理“4221”工作机制具体是指“坚持四项原则”“依托两个团队”“发挥两种职能”和“完善一套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坚持四项原则”,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有方向。一是坚持院党组领导;二是强化司法保障;三是统筹一体推进;四是坚持分级治理。诉调对接中心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创新完善运行机制,集诉前调解、信访接待、诉源治理、街道社区矛盾化解指导等多项职能于一体,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保障多元纠纷化解的法律效力,分级治理拟建立商圈调解中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依托两个团队”,确保服务保障有力量。一是诉调对接团队,专设涉企案件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法官工作室等10个特色工作室,以特色调解室化解特定类型案件,负责群众到法院解决问题的分流和诉前调解等多元矛盾化解工作;二是速裁团队,负责调解成功案件的司法确认和案件审理等诉源治理领域的延伸工作,实现了预防纠纷“第一道防线”与解决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有效衔接,多元化解群众纠纷。

“发挥两种职能”,确保桥梁纽带有作用。一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内外衔接职能。二是后端各审判庭的延伸化解、健全机制、案件审理的职能。回民区法院坚持“多元化解+诉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推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诉调对接中心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并行”,调解确认“无缝对接”,调解及司法确认案件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真正实现“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一套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确保司法为民取得实效。回民区法院在立案前对案件进行筛选,对于适合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申请诉前调解。取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纠纷按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入诉调对接中心,案件转入调解工作室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及时反馈给法院。调解成功的,按照法律程序将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法律文书,法院或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归档组卷,法院办理结案手续。调解不成功的,由调解组织出具相关手续和调解记录,告知当事人办理立案,将案件纳入诉讼程序。

据介绍,回民区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一般适用于物业、医疗、保险、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简单的民事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当事人不用见面就可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一次性完成调解和司法确认,实现纠纷解决低成本、高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案件进入诉调对接中心后,平均在18天内得到了解决,大幅提升了诉源治理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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