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阮珍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恩市干〔2023〕3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阮珍义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任晋巧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市中心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张国瑾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柴乐同志任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戈文志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学礼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风华同志任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宏亮同志任市司法局白杨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波同志任市司法局崔家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勇同志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崔显国同志市司法局崔家坝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代荣华同志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珑瀚同志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恩施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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