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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就“”发布通报,6月30日上午,该院学生贾某某将保温杯中的热水泼在学生陈某某后背,并用假发护理液喷向他人。学院教师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陈某某送至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陈某某背部属于医学二度烧伤(轻度烧伤),1到2周可治愈,目前情况稳定。
事发后,学院迅速开展核查。经查实,贾某某等学生存在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经调解,贾某某向陈某某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6月30日晚,学院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分别给予贾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沈某某记过处分、阮某某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