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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身为党员和国企管理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法治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大家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近日,湖北省洪湖市文旅局集中通报当地某集团酒店原财务经理黄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黄某案是湖北积极探索“室企地”联合办理案件的具体实践。
此前,湖北省纪委监委将黄某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指定洪湖市纪委监委办理。洪湖市纪委监委与该集团纪委密切配合,成立内审、外调小组,发挥各自优势,协同研判案情,联合起草纪检监察建议等,形成了线索移送移交、案件专督专办、人员统筹调配、上下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具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特点,被“围猎”风险较高。湖北省纪委监委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建立“室企地”联合办案模式,指导企业纪检机构积极发现、深挖、协调管辖国有企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建立线索移送、指导初核、指定管辖、联动调查、协调移送、以案促改等六位一体运行机制,重点查处在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关联交易、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为国企健康发展清障护航。
“这不是简单的‘优亲厚友’,可能存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在审核国企纪委初核报告时,发现武汉某公司董事长胡某、副总经理朱某等人违规低价出售18套商品房给亲友、熟人。随后,该室联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专班,指导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深挖细查,迅速查清胡某、朱某二人违纪违法事实。最终,胡某、朱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联合办案模式,有利于解决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有限、干部能力经验不足、协商管辖难等难题,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协作配合的具体实践。”湖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协作是为了最大限度盘活审查调查力量、整合反腐败资源,凝聚办案合力。该省纪委监委探索出三种机制:“室企地”联合办案机制,组织企地双方协作开展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室企地”会商机制,不定期对市州纪委监委、相关国企纪委案件办理情况协调督办,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共同研判、集体会商;“室企地”信息共享机制,在保证程序合规、遵守保密的前提下,在相关环节共享信息。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