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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驻张家港记者 陈梦娇)日前,张家港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张家港市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港城水稻种植户进行补贴,进一步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

据悉,补贴发放的范围与对象为对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符合要求的张家港市稻谷实际生产者给予补贴,对国家、省、市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补贴对象为2022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的稻谷实际生产者,且此次补贴不列入流转协议中规定的涉农补贴范围。

根据“应享尽享、应补尽补”的原则,张家港市对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主体,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种植水稻50亩以下的主体,按3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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