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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驻太仓首席记者 顾志敏)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邀请太仓市浙江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运用商会商事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帮助原告回款,也为被告缓解了资金压力,一举“双赢”。

太仓某公司向某建筑公司长期供应混凝土,按约交付货物后,该建筑公司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了部分货款。截至2022年,被告仍结欠113万元货款未付,并且该建筑公司背书给原告的一张15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也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因双方协商未果,太仓某公司遂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太仓法院。

太仓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因原告公司系太仓市浙江商会会员,本案属于会员企业涉诉案件,符合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受案范围。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法院立即委托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参与调解,经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参与沟通协调,促成原被告双方重新协商付款条件。

同时,法官和调解员鼓励双方一揽子处理涉案合同全部矛盾,包括未能兑付的票据款。最终,太仓某公司同意给予该建筑公司一定期限缓解付款压力,由被告公司于3日内支付20万元,剩余分6个月分期支付。最终,这起可能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陷入困局的复杂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太仓法院会同太仓市工商联及各商会,组织召开多次联席会议推进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情·理·法·宜 暖商护企”司法服务品牌,切实提升商事纠纷化解效果。

下一步,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将继续加强与法院、工商联的沟通协作,面向民营经济发展需求,协同推进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实质化运行,不断提升“情·理·法·宜 暖商护企”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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