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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王安琪)近日,从省住建厅传来消息,全省48个项目进入省级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其中苏州有10个项目。这些项目将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工作实践路径、方式方法和政策支持。

据了解,实施城市更新的对象主要是建成地区,由于每个城市、每个地区的建成现状不同,相比外延式增长的新区建设,城市更新涉及到的百姓利益、产权关系和部门权责更多元,工作综合性、复杂性、探索性、创新性更突出。

此次苏州入选省级试点的项目包括苏州市平江片区古建老宅活化利用、苏州市古城32号街坊保护更新等项目,其中既有老旧民居改造更新,也有产业用地效率提升,既有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利用,也有对城市空间的综合改善。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接下来,入围试点项目的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同步编制辖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报告和城市更新“十四五”行动计划,并按照城市更新要求编制好项目的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城市更新力度,布局好城市更新项目,积极探索项目实施路径,争取有更多项目作为省级项目高质量推动。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公布,苏州跻身21个试点城市。首批试点为期2年,重点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以及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目前苏州多个项目正在靶向发力、加速推进,积极打造更新示范优秀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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