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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惠玉兰)9月1日,《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将如何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苏州生态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提供保障?将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什么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业内专家,请他们讲解条例亮点。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处长丁中海表示,近年来,苏州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总体安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我市积极管控并持续改善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不断强化土壤环境管理,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新颁布的条例在体制机制、源头预防、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管理、修复监管等方面都有了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剑认为,条例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中的污染严重地块不宜规划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用地,可以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条例细化了部门联动监管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涉及污染地块或敏感用地审批手续时,要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开发商应当在销售房产时公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和治理修复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总的来说,条例对污染地块再开发为敏感用地做了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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