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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中。 通讯员 吴晓宇摄
本报讯(记者 刘达 通讯员 吴晓宇)近期,安徽合肥多家餐馆因超经营范围售卖凉拌“拍黄瓜”被罚款登上了热搜,餐饮商家从事凉菜制作销售需要什么资质、具备哪些条件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结合高温天气下凉菜和卤菜销量较高的季节特点,8月5日,姑苏区市场监管局虎丘分局对辖区12家从事凉菜制作销售的商家开展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超经营范围现象。
“商家制作销售凉菜的首要前提是具备相应的许可,即经营项目中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张子杰说。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照线上线下菜单上的在售菜肴,查看凉菜餐饮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是否标注冷食类食品制售。对于想要增加凉菜销售的餐饮单位,执法人员还讲解了相关手续办理方法。
此外,由于凉菜制作过程中安全风险较高,商家需要具备一定的加工经营条件。张子杰介绍,“凉拌黄瓜”等凉菜制作过程中一般不会高温蒸煮,制作后直接入口食用。因此对于凉菜制作都有严格要求,必须在专间内进行制作,每次使用应提前使用紫外灯消毒,同时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具体来说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切配工具、专用消毒设施,方能实现“凉菜自由”。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冷食类食品属于高风险食品,食用凉拌菜要注意:选择新鲜食材,最好做到现做现吃,而且应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若不能及时吃完,需放在冰箱中冷藏后尽快食用,但不可隔夜食用,尽量不要在街边购买无证无照单位的凉拌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