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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惠玉兰)昨天,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会议召开,全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对标进位”专项行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会上提出四项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到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苏州。

“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方面,我市启动新一轮“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苏州市2022年“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各项考评细则。据悉,今年12月初,市污防攻坚办将开展集中考评,结果纳入苏州市2022年度综合考核。

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方面,我市制定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细化为41大项70个具体整改事项,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截至6月底,我市已完成13个整改事项,3个整改事项未按期完成,部分事项整改进度滞后。今年4月开展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江苏督察,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结果,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9项。目前,9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报送省督察整改办,我市将根据省督察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定督察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我市深入推进臭氧和颗粒物协同减排攻坚,加大排放大户、VOCs排放源、扬尘、移动源、生活源排放控制,推动污染减排;加大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办力度,细化明确阶段性改善目标,确保9月底前取得明显实效;加快推进治气工程建设,稳妥推进高排放柴油车淘汰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科学治理水平。

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方面,我市细化重点工程项目方案,稳步推进全市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联合大院大所开展蓝藻藻泥资源化、有机肥制备及安全性评估、农作物秸秆离田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挖掘并推广一批典型案例,鼓励国企、民企等社会资本投资有机废弃物利用项目建设;拓展科研院所合作领域,积极培育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各种类有机废弃物协同耦合处理能力;关注全市降污减碳工作进展,配合市发改委落实“双碳”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各项管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细化举措、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坚持综合协调、宣传发动、暗访曝光、督查督办、通报考核,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要结合各地实际,上下同心,攻坚克难,谋划好重点难点问题的推进和解决;提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统筹推进“散乱污”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劣Ⅴ类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困”的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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